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2-8 点击数:789
一、考试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注:本通知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二、考试科目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会计初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进行,我市考试时间在此范围内,考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注明的时间为准。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五、报名要求
1.首次报名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开始前,须先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
http://www.zjzwfw.gov.cn)进行实名注册,并登录“宁波会计之窗”网站(网址为http://kj.czj.ningbo.gov.cn:8001/NBAccountHome/front/index.html)点击“信息采集变更”栏目完成个人信息采集登记。
2.非首次报名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如需变更个人信息,可在报名开始前,直接登录“宁波会计之窗”网站,点击“信息采集变更”栏目进行变更。
考生须严格按照网站提示的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后将由各区(县、市)财政会计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六、报名及缴费时间
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7日—2月28日12:00;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18:00。
2月27日16:00关闭“宁波会计之窗”信息采集和变更通道,逾期未完成个人信息变更或采集登记的,将无法参加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
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宁达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