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6-14 点击数:1326
一、本次学位外语统考日期为6月17日上午 9:00- 11:15,考试语种为英语。
二、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认清考场所在地为宁波大学(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三、考生应提前半小时到达考试地点。查看考场大楼前的考场分布图,确定考场位置。
四、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军官证)或《学生证》二证齐全方可进入指定考场,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禁止携带录放音机、带收音功能的mp3、电子记事本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等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纸张。严禁将通讯工具当作手表使用。带好黑色墨水笔、正品2B铅笔、备用笔、橡皮、直尺,仅具备收音功能的调频收音机、耳机(听力调准宁波电台经济频道102.9兆赫)。
五、按要求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进考场后必须在《考场登记表》上签名
六、考生对号入座,须将自己的“二证”放在桌子右上角。只能在答卷、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写或涂黑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级别、语种等,不得在答卷、答题卡其他地方作任何标记。考试当日上午9:00之后考生不得入场。
七、开考信号发出后开始答题。只能在答卷的密封线外答题,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涂
八、考生提问先举手,得到允许后,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
九、考试终了铃一响,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按指令的要求,整理好自己的答卷、答题卡等,待监考员将答卷、答题卡收齐后,方可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十、考试全过程中,考生不得中途退场。
十一、 考生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违纪:
1.夹带禁止携带的物品进场;
2.考试中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暗号。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与答题无关的标记;
3.不按规定时间填写准考证号码和本人姓名。不按规定时间要求,擅自提前启封试卷
4.其它违纪行为。
十二、考生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作弊:
1.请人冒名代考或顶替他人考试;
2.由他人在考场外协助答题或在考场内协助考生答题;
3.在考试中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偷看、抄袭他人答案、不服管理故意哄闹;
4.在发生违纪现像后,经监考老师批、批评警告后仍不改正,扰乱考场秩序;
5.其它作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