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6-16 点击数:
宁波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评估第一阶段自我评测工作已于今日顺利结束。在分析汇总教学点自评材料基础上,学校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分四个工作小组在6月底对28个教学点进行实地评估。
评估基本程序为:听取教学点负责人回报;核查办学资质,查看教学场地、设施,检查招生、师资库、开课计划、考场记录、考试试卷及教学点各部门工作职责等相关材料;反馈初步评估意见。希望各教学点认真按照《宁波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评估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做好评估各项工作,对在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不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不配合评估的教学点,一律按照不合格处理。
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8.6.15